一个名叫斯佩德的人(第14/15页)

电报山的朱莉叶城堡饭店里,斯佩德和艾菲·佩林坐在一张小桌子前。从他们身旁的窗户看过去,可以看见渡船在这里和港口的另一端载着城市的灯火来来回回。

“……没有去那里杀他,是凑巧。”斯佩德正在说话,“只是想从他身上勒索更多钱;但是他们打起来之后,他把手放在他的脖子上了,我想他心里的妒忌怨恨太过强烈,所以直到马克斯死了,他才把手拿开。我认为,我只是把证据给的线索、他妻子的话和他吐露的那点事实放在一起而已。”

艾菲点头。“她是个忠诚的好妻子。”

斯佩德喝了口咖啡,耸耸肩。“为什么而忠诚呢?她现在知道了,他在她面前的表演只是因为她是马克斯的秘书。她知道两个星期前他拿出结婚许可,只是为了把她和自己拴在一起,好让她为他拿到能把马克斯和格雷斯顿借贷公司欺诈案绑起来的那些资料的复印件。她知道——好吧,她知道她不只是在帮一个受伤的无辜者澄清他的名声。”

他又啜了口咖啡。“所以他今天下午打电话给他兄弟,想拿圣昆汀的事件再做一次交易。然后他们打了起来,他杀了马克斯。在扼死马克斯的时候,他的手腕被领带夹剐伤了。领带上的血迹、他手腕上的伤痕——这可不成。他从尸体上拿走了领带,找来了另一条,因为领带消失的话会让警察注意到。他在这里露出了破绽:马克斯的新领带放在行李架正前方,而他抓走了他看到的第一条。好了。现在他要把这条领带戴在死者的脖子上——等等——他有了个更好的点子。他一起脱掉了其他的衣服,以此来迷惑警察。如果衬衫也脱掉了的话,领带是系着还是脱掉,都不令人怀疑了。而当他脱掉了马克斯的衣服,就想到了另一个主意。他要让警察为其他事再发发愁,所以他在死者的胸口画了他在某个地方看到的神秘签名图案。”

斯佩德喝完咖啡,搁下杯子,继续说道:“到此,他在迷惑警察上已经完全是个高手了。一封恐吓信,签上马克斯胸口上的签名。那份下午到达的信件就放在写字台上。再来一个信封吧,只要信封是用打字机打出来的,上面还没有回信地址,事情一样很完美。法国的来信会让事件和国外扯上关系,所以他拿出了原来那封信,放进了那封恐吓信。发现了吗,他现在做过头了。他给了我们太多错误信息,我们不得不怀疑那些看起来很正常的东西——比方说,电话。

“好了,现在他已准备好了电话——他的不在场证据。他在电话簿的私家侦探一栏里找到了我的名字,然后玩了克鲁格先生的把戏;但在那之前,他打电话给金发的伊莉斯,告诉她不仅他们的婚姻障碍已被解决,而且他还找到了一份纽约的工作。他要立刻离开。她能不能在十五分钟之内和他碰面然后结婚?这不只是一个不在场证据。他要让她万分肯定他没有杀死马克斯,因为她知道他不喜欢马克斯,而他不想让她觉得他只是要拴住她来弄到马克斯的情报,因为她也许会把几件事放在一起想,然后接近真相。

“他做完这些事,就准备好离开。他很大方地走出去,只担心一件事——领带和他口袋里的领带夹。他带走了领带夹,因为他不确定,就算他擦得非常仔细,警察说不定还能在这个饰品的底座上找到血迹。他走出去的时候拿了一张报纸——他在临街的大门那里从报童手里买来的——把领带夹和领带团起来塞在报纸里,然后扔进了角落的垃圾桶。看起来没问题。警察没理由去找那条领带。扫街的人也没理由去翻垃圾桶找一团皱巴巴的报纸,而如果哪件事出了错——那多倒霉啊!——人们会认为是凶手扔在那里的,而他西奥多不可能是凶手,因为他会有一个不在场证明。

“然后他跳上车,开到市政大楼。他知道大楼里有足够多的电话机,他总可以说他要去洗个手,然后溜去打电话,但事实上他不需要那么做。等法官审理案子的时候,他出去抽了根烟,这就行了——‘斯佩德先生,我是马克斯·布利斯,我被人恐吓了。’”

艾菲·佩林点点头,然后问道:“你觉得他为什么挑了个私家侦探而不是找警察呢?”

“安全起见。如果尸体被发现了,同时,警察可能会马上听说这件事,于是就会追踪那个电话。一个私家侦探则可能不会听说,直到他看到报纸。”

她大笑,然后说道:“那是你的运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