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逢(第12/14页)
“等一下,我先找个地方停车。”我觉得这些话并不适合一边开车一边听。
我想了一下,决定往南行驶。我在古川桥往右拐,然后从清正公前进入目黑大道,很快就看到一座象牙色建筑物,那就是东京都饭店,跟樱约好见面的地方。因为不是在公开场合谈论的话题,所以我们没进饭店。我将车开进停车场,拉起手刹车,不关发动机,开着冷气。这样做虽然对地球环境有害,但此刻我也想不出更好的办法。
我转身盘腿坐在驾驶座上,抱着椅背,面向后座上的爱子:“整理遗物的时候发现了很多来路不明的东西,随后又发现用途不明的巨额支出,还有呢?”
“真是个叫人伤脑筋的老人家,再乱花钱也该有个限度。不过人都走了,再怎么责备他也是无济于事,权当他用五千万买了几年痛快日子。就在我们打算了结这件事的时候,保险公司打来了电话。”
那是一通诡异的电话。
“请问,久高隆一郎先生是羽田仓库管理公司的职员吗?”保险公司的人问道。
接电话的夫人回答说:“久高隆一郎去世时已经退休,原来在庆长产业公司工作。”
听夫人这么一说,保险公司的人又说了些不着边际的话题。
“大田区的羽田仓库保管公司于今年七月三日跟我们公司签订了法人合同,被保险人是该公司职员久高隆一郎。死亡保险金是八百万日元,受益人是该公司。四天前,该公司提出了接收八百万日元保险金的申请。”
夫人问对方是不是弄错人了,对方说出了久高隆一郎的住址和出生年月日。夫人说没错,不过自己的丈夫跟羽田仓库保管公司没有任何关系。
有一种可能性是,以前有过生意往来的公司借用久高隆一郎的名字投了保,可是问过儿子之后,儿子说他的记忆中没有这样一家公司。
后来,保险公司又来电话说,羽田仓库保管公司是家空头公司,不仅没有登记,保险合同上的联系地址也只是个私人信箱。
不久,又有两家保险公司打电话来询问同样的事,而且这两家也说被保险人是羽田仓库保管公司的久高隆一郎,保险受益人也都是该公司,保险金额也都是数百万日元。
“虚构一家公司,随便找个人冒充职员,公司作为受益人替此人投保,等‘职员’一死,就去领理赔金,然后逃之夭夭。”阿清扳着手指为爱子的述说作总结。社会上本就有很多公司为职员投保,万一发生意外,就用保险理赔金充当给家属的抚恤金。
“最近因为诈骗理赔金的事件很多,保险公司提高了警惕,特意给我家打电话确认。”爱子补充说明道。
“保险公司了解到久高隆一郎先生不是那家空头公司的职员后,就不会支付理赔金了吧?”我提出了一个极其单纯的问题。
“是的,没有支付,以诈骗理赔金未遂结案了。可是,老爷子死了。肯定有谁替他投保,又杀了他。”爱子抹着眼泪说。
“你所说的那个‘谁’就是蓬莱俱乐部?”
“我只能这么认为。”
“但是,站在蓬莱俱乐部的角度来看,他们为什么要杀了久高隆一郎先生呢?诈骗保险理赔金,还不如让他活着,继续让他买东西获利更大。就算理赔金拿到手,总共也就两千万左右,可是他活着的话,骗来的钱可能是这个数字的好几倍。实际上,不是已经轻而易举地骗了五千万吗?”
“可是,我想不到别的可能性。”
“警察总有一天会查出真相吧?”
“我们没有跟警察说过外人投保的事,现在也只是怀疑,更重要的是,家里不想把事情闹大。”
“哦,原来如此。可是,爱子,你怀疑的不是蓬莱俱乐部吗?不管羽田仓库保管公司的背后是不是蓬莱俱乐部,久高隆一郎先生在被人借名投保以后被撞身亡,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应该要求警察调查真相。”
“学长,”阿清插嘴说,“策划诈骗保险理赔金的罪犯跟肇事逃逸的罪犯不一定是同一个人。”
“你说的不错,策划者和执行者不是同一个人,这是常有的情况。”
“我不是这个意思。我的意思是,某人策划诈骗保险理赔金,等合同签好后正在计划如何杀死被保险人时,被保险人却突然由于其他原因死去,是被一个跟诈骗保险理赔金毫无关系的人撞死的。”
“你的意思是说,这是两起独立的事件?”
“不排除这个可能性,车祸很常见,何况死者又是个行动不利索的老年人。”
“话是没错,但不会比两边嫌犯是一伙的可能性高吧?”
“就算比较低,也不能无视这种可能。警察为了抓获肇事逃逸者,总不能随便扯上蓬莱俱乐部吧?而且曾经被社会公认为有才干的企业家被诈骗集团当傻瓜耍,这种事很难公之于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