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朗哥·塞拉诺和螺丝事件(第6/55页)
“八分钟,这么快?”
“是的,不需要太长时间。”
“水和血,哪个凝固得快?”
“哪个快?水通常不会凝固啊!”
“那哪个干得快?”
“血更快。”洁回答道。
“血干得快?嗯,那么,干了的话,就不会沾到别的地方了。”
“你指的是沾染在布料这类材料上的血迹在经过八分钟后会不会又沾到别的布料上,对吧?那只能用涂抹的方法了。”
“涂抹的方法?哦……”
“就像用红色蜡笔涂上去一样。”
“是吗?还有一个问题,我刚想起来的,是和四十五度射入角有关的事。如果是九十度的话,子弹不是会穿透身体吗?”
洁点点头说:“如果是近距离射击,又恰好避开骨头的话,应该会穿透。”
“也就是说,凶手之所以把枪斜着射击,目的是为了把子弹留在死者体内?”
洁又摇摇头说:“不是这样的。他不是还在墙上留下了一颗子弹吗?就算穿透身体,子弹还是会嵌入地板啊。”
“对。”我点点头说,“螺丝也是一个线索吗?”
洁听了马上点头道:“螺丝当然是,那可是最重要的线索。”
“是最大的谜团也是最重要的线索,对吧?”
“完全正确。头部装着螺丝钉,躯干里装着螺母,然后做成把头部旋转着固定在躯体上的模样,这应该才是凶手的目的,也就是把头和身子连在一起……”
“为什么弄成那种模样才是他的目的?如果不把脖子切断,死者的脑袋原本不就牢牢地和身子连在一起吗?”我说。
“对,你说得没错,海因里希。”洁又想了想,然后说,“所以,其目的并不单单是把脑袋和头连在一起,而是使它们处于既连在一起,又可以随时断开的状态。换句话说,装上螺丝,并把它拧到容易松开的程度,这才是凶手真正的意图。可为什么要刻意做这种事呢?
“是做给谁看的吗?可看到的人只有劳鲁而已,顶多再加上办案的警察。”
“是啊。”
“如果是为了让警察看到,原因又是什么呢?为了陷害谁吗?罪名最后落在了芮娜丝身上。那么,在弗朗哥的脖子里装进螺丝,就是为了嫁祸于芮娜丝?”
“这么做无法嫁祸于人吧?”我说,“如果芮娜丝不是在制鞋厂工作,而是在螺丝厂或机械厂工作的话,那倒说得过去。”
“这么说,有其他人可以嫁祸吗?不不,嫁祸不了的,因为毫无意义。这是毫无意义的行为,也是完全没有必要的重体力劳动。这样的劳动一点意义也没有。”洁说。
“对,确实如此。为什么凶手还偏偏要这么做呢?”
“嗯。”
“难道真的是精神异常吗?还是为螺丝的这种形状而深深着迷……”
“嗯,一般人大概都会这样理解吧。”
“也许凶手在精神上受到‘给尸体装进螺丝’这种愿望的吸引,不管醒着还是睡着,日夜都被这个影像纠缠着,怎么都摆脱不了吧?”
“说到芮娜丝,她也很奇怪。为什么她会出现在弗朗哥的办公室里?又为什么要对警察开枪?这些都让人觉得完全没有必要,她身上发生的尽是些莫名其妙的事。正因为这两个原因她才被捕的吧?否则警方根本不知道凶手是谁。对尸体进行这么复杂的加工她做得了吗?又是在哪里做的?是她独自一人做的吗?工具和材料在哪里呢?动机呢?别忘了,她不但是个女人,而且还是个缺了一只手的女人。”
“说得对。”
“她根本做不到!这一点,法官到底是怎么处理的?认定是她独自一人作的案吗?真能认定?这太有意思了。总之,尼可是这么说的。马卡蒂警官的枪伤虽然养好了,但可惜已经去世了。不过听说另一名警官拉莫斯还活着,尼可应该会发邮件来,把拉莫斯的地址和电话告诉我。
“如果能和拉莫斯警官通电话,就能多了解一些这个案子的信息。目前手头的材料还不够。马卡特先生的事也一样,现在连他的影子都还没有出现。案发当时他到底在哪里?谜题实在太多了,海因里希。在这种情况下,什么结论都很难做。我想剩下的事还是等我跟乔乔·拉莫斯通过电话以后再说吧。”洁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