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第23/30页)
A未发生杀人事件。
1真沼的闹剧。
2真沼之外的人的闹剧。
B发生了杀人事件.
①真沼在雏子窥探过书房之后被杀害。
②真沼在雏子窥探书房前被杀害。
i 雏子看见的人是凶手。
ii 离子看见的是玩偶。
另外还有两种:
I 凶手会经出入现场。
Ⅱ凶手未在现场出入。
若将A排除,那么B方面,①有I、Ⅱ两种思考方式,②则只有I适用。在②方面,基于甲斐所述的理由,可能性很低。若不愿认同凶手剁碎真沼躯体这种非现实、无人性的方法,那剩下的方法只有一个,那就是刚才也提过的,藏在百科全书书盒内的方法。虽然迂回冗长,但这就是结论。现在,我就更详细说明这起命名为‘看不见的棺材’方式的犯行吧!因为凶手的真面目不久就会明朗。
……那么,现在请各位拨回脑海中的时间,也就是四天前的廿四日中午。凶手侵入书房的时间,如先前雏子所说,应该是在这个时候没错。但以可能性而言,可以想到两种方式,第一是,在布濑外出用餐的十一点至十二点半之间潜入,另外则是,上洗手间的一点左右,与真沼一同前来。现在虽然已经无法确定,但反正凶手是在那个时候侵入,躲在书房的床铺底下……到了二点半左右,真沼进入书房,随即开启音响.问题出在开启音响之后,也就是仓野转动门把时,书房的门是锁上的.如果是凶手锁的门,真沼就会遇见凶手.若是真沼上的锁,则可以认定是不希望有人看见凶手...无论是哪一种情况,认为真沼非常清楚凶手就躲在书房里比较自然.可能是两人之间已经商量好,要玩应该无人的书房突然出现其他人的恶作剧吧!但是,凶手却另外还有一项阴谋,那就是杀害真沼。可怜的真沼依照凶手的计划表,藉口阅读《新青年》而进入书房,然后锁上房门,等待大伙儿的集合……其间,凶手有一件很重要的工作,那就是取出百科全书,拆开书盒,排列成足以容纳一个人的大小,内侧用订书针固定,用切割刀修饰后,制造一具棺材。很可能是两人计划在恶作剧中使用棺材吧!
真沼不知道自己的尸体会放入其中,还很有兴致地看着一切作业。取出百科全书后,全挤放在书桌抽屉内。然后,到了三点四十分,凶手打开门锁,躲进床底下……雏子即使进入房间,应该也无所谓了,虽然还不知道对谁比较有利,但雏子只是看一看房间而已。之后,凶手再锁上房门,杀害真沼。杀人犯行与其刺杀,还不如用铁棍或什么器具殴打更为方便,不,也可能使用速效性的毒药,尽可能不要流太多血却可瞬间毙命最为理想。血液可以利用注射针筒抽出,喷洒在镜子上……但问题是,棺材顶多只能容纳一人,也就是说,凶手既然无法与尸体一起进入棺材,那就会出现问题,也就是逃离牢笼的诡计。让音响发出昆虫嗡嗡的振翅声,吸引‘黑色房间’里的人注意,然后凶手再度躲入床底下。房门打开,好几个人进入书房,凶手趁众人的注意力被镜子上的鲜血图案吸引之际逃出房间。但这种有法的障碍乃是留在‘黑色房间’的杏子的证词……所以,暂时先搁置这个问题,让凶手的真正身分曝光吧!这起密室杀人事件想要完美,就必须运出真沼的尸体,因此,凶手在可能的范围内,必须尽快返回布濑家……所以,布濑,隔天到黑色房间拜访的人是谁?”
被甲斐这么一问,布濑脸上忽然浮现奇妙的表情,然后准备回答。
但在那之前,用呕吐般的语气开口的人是根户。
“我,是我!”
仓野好像已经睡着,埋坐在椅子中不动。甲斐和雏子惊讶地回头,看见根户抬起头来,脸上是精疲力尽的表情。
“我知道羽仁想说什么。若依照你的推理,凶手不是被电话催来的那四个人,也非在黑色房间里面的五个人,而当大伙儿冲进书房时,甲斐也在黑色房间,所以同样不可能。这样一来,我们家族里唯一有可能的人只剩下我……这就是说,如果提出第十三人的‘犹大’,那么杏子的证词就有问题了。但假设凶手是我,那么一切都有圆满的解释。当时杏子虽然见到我逃离房间,却始终保持沉默,不,应该说,从一开始,我和杏子就是合谋的共犯,那这样的话就更完美了。没错,如此一来,房里发出昆虫振翅的声音,就可视为之前奈尔玆曾说过的准备完成的讯号,而她未进入书房,也是我叫她不要进去的。如果这样的安排可以不让各位发现,进而积极发挥掩饰嫌犯的功能,那么逃离牢笼的诡计就应该有实现的可能吧!……而且,我隔天上午还前往布濑家.因此,根据所有的状况判断,凶手不是别人,绝对是我没错……但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