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第24/29页)
“完全正确!你什么时候学会读心术的?”仓野露出些许慌张的表情。
奈尔玆噗嗤笑了。“就像爱伦坡的《莫尔格街凶杀案》一样,杜宾侦探每次都能猜中同行友人内心想的事情……啊哈!主要是,你可能想到的事,我也同样想到了。”
“对了,你要写的小说既然已经像这样在现实中发生,应该没办法再写下去了吧?”
奈尔玆听了,忽然停止微笑,用带着某种含意的语气回答:“当然会写。”
“真的吗?可是,你准备写主角是真实姓名的小说,对吧?”
“所以才要写呀!先别说这个,从诫律问题开始吧!如果太多会令人烦腻,所以还是以十项左右最适当。”
“我赞成,这样最好,为了推理竞赛而订的诫律。”
“没问题!那最初就是那条诫律了,亦即,诡计必须是古今中外的小说里未曾使用过的全新方法。或许全新很困难,但各位都是侦探小说专家,就任凭个人的经验与良心了。第二是,希望解决的方法具有让所有人都心服口服的说服力。”根户提议。
羽仁也补充,“恩,是应该这样。尤其是那种刻意经营而且勉强解题的小说也令人作呕。所以第三项应该就是,解决的内容必须有趣,也就是说,有趣非常重要。”
他小心冀翼地撩高机细的头发,热切地强调有趣这项重点。
仓野当然不甘认输。“那我也提出意见好了。行凶手法必须是凶手反覆思考、仔细演练拟定而成,因为这是侦探小说的精髓,若只是偶发事件而成为命案现场,那就令人受不了。这正好也是为了曳间!曳间并非单纯由于偶发事件而被杀害。关于杀人的计划性,希望各位谨记在心……我们之所以举办推理竞赛,是因为在我们这些侦探里躲了杀人凶手,而且凶手表面上看起来是个大好人……这么说虽然有些失礼,但至少让人料想不到凶恶的杀人者戴了一副面具,潜伏在我们这些怎么想都不可能在现实中杀人的一群人当中,所以这是大前提!这种人会犯下杀人罪行,不可能使用一般的诡计。雏子,例如假定妳打算杀害某人……妳会怎么做?自认为是侦探小说通的各位,绝对会使用前所未有、经过反覆拟定的诡计吧?”
“那是当然!目标一定是任何名侦探也无法识破的完全犯罪。”雏子眨动大眼睛的双眼皮,既可爱又可怕,让人连想到未来女中豪杰的模样。
“就是这么回事!所以,严禁触及偶发之类的题材。还有一点,就是第五项,暂且定为并无共犯,因为有共犯的杀人事件很无趣!”
说到这里,霍南德从黄色暗影中探头出来,揶揄似地打岔道..“讨厌偶发事件的人或许只有仓野吧!不过这样一来就越来越困难了。以侦探小说而论,的确是理想的条件,但现实的命案是否一切都能这么圆满?”
“若非如此,那曳间的死就毫无意义了,不是吗?若无法满足这些条件,倒不如像真沼所说的,一开始就不必进行什么推理竞赛了。或者霍南德,你脑子里已有的推理违反了这些诫律?”
“不,不是这样,我并非特别有异议。”霍南德摇摇手,那姿态在黄色翳影中,令人联想到催眠术师的动作。
这时仓野忽然想到,在阳光照射不到的海底深处挥手,看起来应该就是如此吧!他也是第一次发现受到不可思议的幻觉侵扰,而这个房间彷彿正在不知不觉中沉入了海底。
他记得会听过所谓的“七海”,是以色泽而区分。黄海是哪里的海?所谓与红海一样,具有海洋不应该会有的色泽的海,究竟是什么样子?所谓的黑海,海水真的是漆黑的吗?
——这个房间感觉上就像黄色的海洋。
仓野再度感受到浩瀚却又无从捉摸的不祥预感。他看了一眼酷似水底景象映现彩虹的娃娃眼珠,或许这些全都是被投影在这些娃娃视网膜上的情境!却也因为如此,所以他才会像这样毫无抵抗地接受了沉人海底般的幻觉。
如果是这样的话……
如果是剪影世界中发生的事,或许还能挽回。
但霍南德完全不知道仓野正想着这些,只是缓缓说出:“若是这种诫律,我也想加上一项。现在已经有五项,所以应该算是第六项了,也就是……”他忽然露出奇妙的笑容,“不,算了,还是稍后再说,就当做是最后的第十项诫律吧!因为,这与其他诫律有所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