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 杀人者(第3/32页)
只有一件事能让我们热血澎湃,那就是恋爱。我们之间有个不成文的默契,那就是只有恋爱的时候才可以尽情投入,无限量燃烧青春。同学一个个陷入热恋,失恋后重新寻找下一个目标。而我,也在高中二年级的那年谈了一场再平凡不过的恋爱。
我的男友是同班的多田丰。我们就读不同的国中,高中时才分在同一班。他爸爸也是当年收养万叶的多田夫妻的孩子,在红绿村派出所担任警察。丰加入了学校的棒球队,从一年级下学期开始,每次管乐队练习结束后穿越操场回家去时,我就无法将目光自他身上移开。
丰的五官俊秀,很受女同学欢迎,三年级的学长退出球队后,他就成了主力选手,在队上相当活跃。丰只要用力挥出球棒,白球便划过黄昏的天空,飞得好远、好高。最后消失在空中。我停下脚步,看着划过天际的白球,球飞得那么远、那么高,是多么地耀眼、多么地令人憧憬啊。尽管我身处一个缺乏熟情的年代。但那并不表示我不喜欢同世代里发光、发熟的人,反而因为这些人拥有特殊的热情和才能,能够完成我无法达成的梦想,忍不住发自内心为他们加油。没有野心的人,是不会嫉妒拥有企图心的人。
而丰就是那群挥洒着热情汗水的人之一。和他交往后,我成为全校女同学羡慕的对象,那时的丰很帅,散发着受人瞩目的人特有的光辉。升上三年级后的那个夏天,他为了甲子园预赛奋斗,我们管乐队则是每天在酷热的县民球场为棒球队演奏加油歌曲,喇叭在夏日的天空下闪耀着金光。在高中的最后一个夏季,丰连续击出全垒打,将红绿高中带进了甲子园。这难得的顶赛资格炒热了整个村子,村民甚至还包下游览车到甲子园为棒球队加油,丰成了村里的英雄。
「我只是尽力做好……」
那年夏天的某一天,我们在车站前的拱廊商店街散步,丰的脸颊晒得很黑,微笑着这么说。这个陪伴我妈渡过青春岁月、曾经形同废墟的商店街上,最近开了很多以年轻人为贩售对象的小店,慢慢地恢复以往的热闹。许多店的老板都是从大都市回来的,他们年轻时正值泡沫经济高峰,离乡背井到都市发展,几年后他们已不再年轻,又因为经济不景气而丢了工作,散尽财产后只好回乡做些小生意。毕竟只要拉开老家拉下已久的铁门,就可以做生意了。既不用额外支出房租,还能把兴趣当成工作。虽然我们没什么零用钱,没办法常买东西,不过在商店街逛逛饰品店或服装店,喝喝茶,是高中生最热斗的约会行程。而太保太妹将这里当做巢穴的时代,早已是久远的历史了。
「做不到的事,再怎么努力也办不到,所以我只是尽力把自己做得到的事做到最好,也只有这样才能轮到我发光、发热。」
「丰好帅气喔。」
「才不是……我也承受了很多压力呢。村长会到家里关心,就连你爸也常送米和酒到我家啊。」
这么说的丰脸上露出了不符合他英雄形象的寂寞笑容。
我们信步走着,许多当地的高中生和国中女生,大家围着丰不停尖叫,耳边陆续传来「你要加油喔!我们会你加油!」的喝采声,说完他们还斜睨了一旁的我。拥有特殊能力的人不会遭妒,但是英雄旁边的凡人却常惹来众人嫉妒的眼神。从那时候开始,我的鞋柜里开始出现怪东西,大多是垃圾和土块,我从没有因为男友是风云人物而自命不凡,因为我就是我,我只是个平凡的女孩,这一点不会有任何改变。
那年夏天,村民包下了游览车前进东方,跨越县境一直朝东开去,终于抵达了甲子园。我们耗尽全身力气为棒球队加油,管乐队不停演奏,直到不支倒地为止。大人们也全力加油喝采。红绿高中在第二场比赛败退,那时大家都累得呈现虚脱状态,在回程的游览车上沉沉睡去。醒来后发现太阳已经下山,回到村里时已经是半夜了。我们每个人都晒得很黑,全身是汗。那年夏天就这么结束了。
回想这些过往时,我再一次感受到自己的青春是多么平凡。我遇见了丰、参加社圈,和朋友渡过快乐的时光。回到家有外婆等着我。同时,我也感受得到人口外移的现象的确一点一滴侵蚀着这个村子。生在现代的我没有热情,那或许是从赤朽叶家的风箱炼铁厂里的火焰熄灭之后,随着时间慢慢消退的吧。熔炉的火已灭,那些猛烈的焰火、辉煌的过去,都已经成为历史。
高中毕业后,我进了当地的短期大学。书念得马马虎虎,平时在车站前的可丽饼店打工,和朋友玩在一起,没做什么特别的事。十九岁时,我和丰曾经一度为了无聊小事分手,半年后又再度复合。分手的那段时间,我们分别交过新的恋人,最后发现还是彼此最适合自己。两人刚复合时处得还有一点别扭,慢慢地才又恢复以往的感觉。我一向没有自信,所以很介意丰和其它女孩交往过后会如何评价我,发现丰的做爱技巧似乎更熟练了,也让我暗地里大受打击。高中毕业后,丰进入当地的企业工作,但在我们分手时他也离职了,而我们复合后又开始到其它公司上班。丰的爸爸是警察,一家三口住在派出所后的两房木造平房里。丰虽然很想搬出来一个人住,但是考虑到自己的收入,只能在买车或搬出去之间选择其中一项,最后他选择了车子。假日时,我们一起去兜风,常去国道旁一家名为「THE CHATEAU」的旧宾馆约会,每次都选择那间有圆床的水蓝色房间,我甚至开始有住进那里的错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