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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这也符合那该死的歌词。不过——”斯特莱克整理思绪,“不,我在说废话。寄胳膊也能达到同样的效果。脖子也是。”

“他明确指出你的残疾,”罗宾说,“你的断腿对他有什么意义?”

“鬼知道。”斯特莱克说,注视着罗宾的侧脸。

“英雄主义。”罗宾说。

斯特莱克嗤了一声。

“在错误的时间待在错误的地方,不是什么英雄。”

“你是位荣获勋章的老兵。”

“我不是因为被炸飞了才得到勋章的。我在受伤前就得了勋章。”

“你从来没告诉过我。”

罗宾转头正面对着他,但他不肯转移话题。

“继续说啊。为什么要寄腿?”

“你是在战争中负的伤。你受的伤代表了勇气,在逆境中坚韧不拔。媒体每次提到你,都会提到你的断腿。我想——对这个寄腿人来说——这条断腿代表的是名声、成就,还有——还有荣耀。他想诋毁你的残疾,把它和可怕的东西挂上钩,改变公众对你的印象,把你从英雄变成一个收到女孩碎尸的人。他想给你找麻烦,这没错,但他也想诋毁你的公众形象。这个人一定渴望你拥有的东西,想要受人瞩目,获得认可。”

斯特莱克弯下腰,从脚边的棕色袋子里掏出第二罐麦克文啤酒。易拉罐打开的清响回荡在冰冷的空气里。

“你如果说对了,”斯特莱克说,看着香烟的烟雾蜿蜒升入夜空,“如果我出名让这疯子寝食难安,那嫌疑最大的就是惠特克。他最渴望的就是出名。”

罗宾等着他说下去。对于继父,斯特莱克几乎什么都没讲过,不过互联网给罗宾提供了许多斯特莱克不肯分享的细节。

“在我认识的人里,他是最喜欢寄生于人的混蛋,”斯特莱克说,“像吸血一样吸取别人的名声,确实像是他会做的事。”

在狭小的车内空间里,罗宾能感觉到他又生气了。他对这三个嫌疑人的反应始终如一:布罗克班克让他产生负罪感,惠特克让他愤怒。他只有谈到莱恩时,才能保持几分客观。

“尚克尔没查到什么吗?”

“说他在卡特福德。尚克尔会找出他的下落。惠特克应该是躲在什么肮脏的角落里了。他一定在伦敦。”

“为什么这么肯定?”

“只有伦敦了,不是吗?”斯特莱克说,目光越过停车场望着成排的住房,“惠特克是约克郡人,他现在已经是彻底的伦敦佬了。”

“你不是好多年没见过他了吗?”

“我不用见他也知道。我了解他。他就是那种一心想干大事,到了首都就一直漂着,再也不肯离开的垃圾。他觉得只有伦敦配得上他。他想在最宏伟的舞台上大展身手。”

可是惠特克从来没能爬出首都最肮脏的角落。那是尚克尔活动至今的无法无天之地,贫穷和暴力像病毒一样肆意蔓延。没在那里生活过的人永远不会明白:伦敦本身就是一个国家。没在那里住过的人也许会憎恶这座城市,因为它比英国其他任何地方都拥有更多的权力和金钱,但他永远不会了解伦敦的贫穷生活是什么样子。这里的一切都比其他地方更贵,成功者与失败者之间的区别清晰得几近于残忍。埃琳在克拉伦斯巷的公寓里竖着奶油色的立柱;他母亲在白教堂非法占据的住所则污秽不堪。两者之间的差距不能光用英里来衡量,而是天与地的差距,中间隔着无法选择的随机的出身、判断失误和天降好运。他母亲和埃琳都是聪明又漂亮的女人,一个陷入毒品与污秽的沼泽,另一个则在一尘不染的玻璃窗后眺望摄政王公园。

罗宾也在想伦敦。伦敦让马修着迷,但他感兴趣的并不是罗宾每天调查时穿梭过的蛛网般的街道,而是这座城市闪闪发光的表面:最好的餐厅,最宜居的小区,仿佛伦敦是个规模庞大的大富翁游戏。他对约克郡和马沙姆并没有太多感情。他父亲是土生土长的约克郡人,去世的母亲则出身于萨里郡。她总是一副屈尊下嫁北方人的样子,坚持纠正马修和他妹妹金伯利的每一句方言。马修和罗宾开始约会时,罗宾的兄弟们都很嫌弃他不南不北的口音:不管罗宾怎么抗议,不管马修的名字多么约克郡,他们还是感觉到他对南方打心底的憧憬。

“生长在这地方,心态会变得很奇怪吧?”斯特莱克说,望着远处的房屋,“像个岛。我以前从来没听过这儿的口音。”

附近传来一个男人的声音,这个男人唱着充满激情的歌。一开始,罗宾还以为他在唱赞美诗。随即有更多声音传来,风向也变了,两人听清了几句歌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