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朝暮(十三)
周司考,名周方山,进士出身,却因家贫,在朝中无势力依靠。最初授校书郎,平日里躲在藏书楼典校书籍,不懂与人打交道。十年时光转瞬即逝,眼瞧同僚们纷纷升官,自己却仿佛早被遗忘。
昔日一要好同僚见况,拉了他一把,将他举荐到刘宴门下。
刘宴惜才,见周方山见人见事极明白,却不善管理与应酬,便提拔他做司考,让他替大唐选拔出那些既有文采,又擅管理的人。
这个官职并不高,却手握实权。默默无闻这些年的周方山,也尝到了被人讨好的滋味儿。
这么些年,他也算渐渐开窍。
读书读得好,不过迈上入仕的第一道阶梯。站对了队伍,才是步步高升的诀窍。
一方面,他想要报答刘宴的知遇之恩。另一方面,他也想通过施恩与人,在朝中培养自己的势力,从中获得好处。
拿了好处,他换成钱财,置了三进的大宅子,将家中父母都接到长安来颐养天年,也让妻儿都过上了呼奴唤婢的好日子,算是比上不足比下有余了。
有一年科举后,他看到栓选名单,发现常相的两个亲信在列。并且,常相托人来吏部打点过关系。
他力排众议,硬是将那俩人筛掉,另选了与自己一样出身寒门的学子。
“或许得罪常相了吧,我也不知道,但官场上这种事,不是很常见么?”周方山皱眉,说着说着,突然反应过来什么,瞪大眼睛道:“许少卿的意思是......”
“我没有什么意思,只是一个待字闺中的小娘子,谁能与她结仇呢?所以照例问一问与周司考您相关的事情,您无需多想。”许锦之说道。
若是没有方向,周方山不过是一腔愤恨无处发泄。这有了方向,却是那样一个令人细思恐极的方向,他的表情反而就复杂得多,既有不解,也有惊恐,更多的是压抑之下的恼怒。
就是不知道,这股恼怒,是恼怒自己,还是恼怒那个他根本吃罪不起的人了。
回到大理寺,许锦之去牢狱找李渭崖,刚巧,李渭崖也正在找他。
“我有话跟你说。”
“我有东西要交给你。”
李渭崖手中捏着一张字条,迫不及待让许锦之来看。
“还真被你说对了,萍儿和梅儿在我眼皮子底下玩这种把戏。本来我都想好了,万一没在食物中找着什么,我要怎么给自己圆场。现在好了,有了这个,我直接把萍儿也关押起来了。”李渭崖脸上透着兴奋,顿了顿,又强调道:“分别关押。”
“做得好。”许锦之拍了拍他的肩,忙展开字条。
借着烛火,字条上笔走龙蛇的一行字,在许锦之眼底一晃。
“邓姝的病已好大半,勿念,勿忘之。”
许锦之抬头,对上李渭崖棱角分明的一张脸,问他:“字条你看过了吧?你怎么看?”
“姝这个字,像是个小娘子的名字。字既是交给梅儿的,那这个人应该和梅儿关系匪浅。表面上看,像是告诉梅儿这个人的病快好了,让她不要牵挂,可我却觉得更像是威胁。最后的让梅儿不要忘记,忘记什么?没头没尾的,特别奇怪。”许锦之既发问,李渭崖也就将自己的想法和疑问都说了。
身后有衙役路过,跟他俩打招呼。
阿虎很凶地将那人赶走,骂道:“一点眼力见儿没有!没看到主人跟许少卿正说话吗?”
在大理寺当差这么久,阿虎还是没能改掉对李渭崖的称呼。
李渭崖刚要说什么,许锦之却低声道:“去我那里聊。”
到了许锦之日常办事的屋子,二人将门窗合上,盘腿面对面坐下。
“这个字,我见过。”许锦之捏着字条,直接说。
“你见过?”李渭崖略诧异地问。
许锦之神色复杂,目光从李渭崖脸上,落回字条上,缓缓而道:“常相公,是天宝十四年的进士,不光文采斐然,也写了一手好字。他的文集,许多人都见过,包括我。”
“这......”李渭崖看看许锦之,再看看字条,更是诧异,“丑的字,各有各的丑。好看的字,不都一样的好看。你是怎么做到,只看了一眼,就能认出是谁的字的?”
许锦之微微一笑,并不答话。
李渭崖可不想自讨没趣儿,于是岔开话题,“既然知道是谁写的了,那案子不就快了结了吗?”
“如何能了结?”许锦之面上的笑意渐淡,眼底像染了一层霜,“先不说常相公位高权重,绝不可能配合我们查案,除非有确凿的证据,能在圣人面前直接将他告倒。但死者不过是个新罗买来的奴婢,圣人真能为了一个奴婢,问责重臣?这未免过于荒谬。其次,常衮没那么傻,若要通风报信,吩咐心腹去做就是,为何亲力亲为?他的字,可是很多人都认识的。再者,若真是他,他在此案中扮演的角色是什么?”